二股东配售1.47亿股 呷哺沸腾依旧?******
投资人的举动往往格外被资本市场看重。1月10日,呷哺集团股价跳水,业内则是将原因归结于一则“二股东配售全部1.47亿股”的消息。随后,有相关人士确认了这一消息,并透露接手方或为多家战略投资机构。对于这一举动,有分析认为该运作均属于投资项目正常操作。不过也有声音指出会在市场中造成一定负面情绪。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呷哺集团股价有回升但大幅上涨存在挑战,不排除其股价已是阶段性高位的可能,呷哺集团还应该更加专注于业绩的回升。
接手方或为投资机构
火锅市场因为呷哺集团格外沸腾。1月10日,呷哺集团的股价变成了业界关注的重点,该公司早盘低开超7%,报9.14港元/股。业内猜测,呷哺集团股价下跌与其股东售卖股票的消息存在较大关联。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呷哺集团第二大股东General Atlantic Singapore Fund Pte(以下简称“General Atlantic ”)通过配售股份,出售其所持有的1.47亿股呷哺集团全部股份。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从接近呷哺呷哺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呷哺呷哺第二大股东General Atlantic已通过大宗交易,配售手持全部1.47亿股,造价每股9.25-9.3元。据相关消息透露,接手方或为多家战略投资机构。
关于呷哺集团第二大股东配售全部股份的真实性,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呷哺集团,对方表示未来会发布相关公告。据了解,呷哺呷哺10日收盘价为9.11港元/股,下跌7.79%。呷哺集团于1998年11月正式成立,1999年在北京西单明珠开设第一家餐厅,并于2014年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国内外新开门店超240家
在股权变动的同时,呷哺集团方面对外宣布称,从全国市场来看,业绩正在全面复苏中,2023年,将继续启动全面扩张战略,全年在国内和海外计划新开门店超240家。
开店计划看得出呷哺集团前进步伐并未止步,而从近几年呷哺集团的财务数据来看,近三年来呷哺呷哺业绩成绩单并不出色。当然其在财报中也多次表示,持续不断的疫情导致部分餐厅无法正常营业,是公司业绩急剧下滑的主要原因。
其实,自2021年5月呷哺集团创始人、董事长贺光启重新出山后,呷哺呷哺便动作不断,开始为其业绩寻找新出口。从2021年7月呷哺呷哺发布公告称决定关闭200家亏损门店,再到同年8月重新上任CEO的贺光启首次发声,称发现呷哺呷哺部分门店存在严重选址错误。去年9月,呷哺旗下新品牌趁烧在上海正式开业,这也是贺光启带队后的首个新品牌,计划在2023年开出至少20家门店。而在近期呷哺集团也推出“充多少送多少”储值优惠活动,根据公司透露的数据,截至目前,已储值1.94亿元,发放1.94亿元的消费券。而上述这一系列动作似乎意在向资本市场证明自身能力。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指出,呷哺集团的业绩表现受疫情影响较大,随着近期复工复产加速,呷哺集团股价已经有所反弹。但从长期来看,经济环境下行会加剧连锁餐饮市场竞争,呷哺集团股价大幅上涨存在挑战,不排除General Atlantic认为呷哺集团股价已是阶段性高位的可能。
应更专注于业绩回升
作为火锅市场中为数不多的上市企业,呷哺集团得到更多资本支持的同时,其一举一动也受到公众的监督。正因如此,如何给出更好的业绩表现,并为资本注入更多信心便是呷哺集团需要思考的。
资深连锁产业专家文志宏表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的大宗交易与投资者的投资及战略意图存在关联。对于退出者而言,很可能是投资计划达到了一定节点,或是收益率达到一定程度,便决定退出。对于想要入局的投资者而言,若是对于特定行业或企业存在投资意向,也会通过大宗交易的形式。
而这一举措会给呷哺带来哪些影响呢?一位资本业内人士分析表示,作为投资者,资本市场的运作均属于投资项目正常操作,无需过分解读,流通性强也说明企业备受关注;另一方面,减持或抛售股票需关注接手方是谁,接手方的动机才是最应该考虑的。
不过,沈萌进一步指出,第二大股东折让配售,会在市场中造成一定负面情绪。若接手方为多家机构,那么各机构的资金投入规模与股份占比都相对较少,很难为呷哺集团提供比General Atlantic更多的支持。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与业绩表现存在关联,目前,呷哺集团应该更加专注于业绩的回升。
文志宏指出,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餐饮业处于复苏期,而资本市场也对此较为期待。在此情况下,若General Atlantic为呷哺集团的原始股东,抛售股票的行为则是向投资者发出较为不利的信号。反之,General Atlantic的举动便不带有利好或利空的意味。目前看来,呷哺集团的股价虽然半年内有一定回升,但与其市值高点还存在差距。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北京铁检院: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常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2021年7月,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同时,最高检也向北京铁检院交办了相关线索。
处方药规范经营是国家药品重点管理事项,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处方药的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经营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网上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可能会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决定立案调查,针对网上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可能涉及的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北京市范围内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康辉介绍说。
2021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在京注册的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北京市的5个区。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就进入了线下配送环节,存在配送超过用量的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引发“整治风暴”
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网售处方药的最后一关,关乎消费者能否吃准药、吃对药,绝不能形同虚设。为此,2021年9月,北京铁检院分别与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就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进行座谈,就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网上药店日常经营、药师审核义务等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对辖区涉案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约谈及现场检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调配问题的网络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对辖区网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规范指导;推动网络平台药店在电子处方服务方面建章立制,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学习交流。
溯源治理推动平台企业加快技术更新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部分备案的纸质处方上有执业药师签字,可电子处方上却没有。这种现象是因为药师的疏忽,还是技术的迟滞?
“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互联网平台操作系统不完善,造成药师在诊疗系统中使用不便。”康辉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由此可见,电子处方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为推动溯源治理,承办检察官分别与涉案的3家网络平台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更新,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随后,相关平台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不仅解决了药师签名上传失败的问题,还可以对处方开具的药量进行监测。对于医师、药师超用量开药等行为,系统可以自动提醒,并限制超过用量的处方开具权限。平台企业还研发了辅助监控系统,帮助网上药店开展相关审核事项。
据悉,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平台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管理办法与我们之前的办案思路不谋而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药品网售合规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康辉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上选购药品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医师的指导,看清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留心执业药师对电子处方的审核意见,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近日,该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后发现,消费者在相关平台购药开具的电子处方已标有执业药师的审核签名,在开具的长期处方上标注了理由,相关药店也配备了线下执业药师。(检察日报 简洁 田慧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